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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0-10-15     来源:本站     编辑:田汉基金会 2014年3月20日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田汉基金会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  《关于规范基金会作为的若干规定》,《基金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田汉基金会项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田汉基金会实施的项目是为开展纪念研究田汉和其他文艺家的学术活动、举办演出、资助等公益事业。

第三条:项目的开展要充分体现社会公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充分发挥捐赠人、捐赠单位以及合作单位的作用,对大型合作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查、监督、验收、结项报告制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项目整体规划、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四条:对有捐赠使用用途的项目,尽量按捐赠者的意愿办理实施,其余按基金会宗旨和有关规定办理实施。           

第五条: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田汉基金会必须与合作单位或捐赠单位及个人签订协议, 明确权益和义务。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合作协议或捐赠协议,项目实施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第七条:所有项目的经费必须进入田汉基金会账户,项目经费拨付由项目领导小组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制定计划,经费由田汉基金会负责管理。

第八条:项目结束后,田汉基金会负责向项目单位或合作单位捐赠单位出具专项资金财务决算单。专项经费使用要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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