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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时间:2026-06-06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疫情防控管理办法

编号:4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会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健康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基金会总部及分支机构项目执行场所(如社区服务点、仓储中心等)各类会议、培训、捐赠活动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责任分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秘书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防控政策统筹应急物资监督措施落实 部门防疫专员每日健康监测执行消毒管理  

第三章  日常防控措施

第四条 人员管理健康监测全员每日体温检测(≤37.3℃)离返岗报备(尤其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外来人员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签署《健康承诺书》  

第五条 场所管理办公区域每日2次消毒(重点:门把手、电梯按钮)保持通风(≥3次/日,每次≥30分钟)会议/活动控制人数(≤50人)间隔就座(≥1米)  

 

第六条 物资储备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适量。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七条 疫情响应疑似病例立即隔离至临时观察点上报属地疾控中心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14天远程办公  

第八条 项目调整高风险地区项目暂缓或转为线上捐赠物资增加防疫包装  

第五章  监督问责

第九条 检查机制每周随机抽查违规行为通报批评  

第十条 责任追究瞒报行程暂停职务造成疫情传播依法追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办法随国家防疫政策动态调整。  

第十二条 办法2026523日第7届第4次理事会表决通过。

十三 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十四 办法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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